1. 8月4日10:00左右,孙某从河南洛阳自驾冷藏车,车牌号:鲁F 705M2,运送葡萄到达宜春市赣西农贸批发市场35栋1号店姐妹香蕉水果批发总部门口的十字路口,交由35栋5号店店主卖,本人在车上休息未下车;17:00接烟台市疾控中心电话被告知是新冠密接后,孙某未向所在地社区及区疾控中心报备;18:00孙某自行驾车到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发热门诊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全程佩戴口罩;19:00左右独自驾车返回至赣西农贸市场后,当晚在冷藏车上过夜。
2. 8月5日10:00左右入住赣西农贸市场内的小旅馆(31栋老王水果批发部楼上)310号房休息,中途一直未外出;20:30到袁州区城东鑫厨娘当家饭店就餐;21:18返回旅馆休息。
3. 8月6日上午一直呆在旅馆休息未外出;12:10步行到赣西农贸市场门口的贤朋美食自助快餐店就餐;12:40返回旅馆休息;16:00在赣西农贸市场内建生精品果行(30栋19-20号)收购一批李子(由福建老板放在其店门口代卖),自述冷藏车停至店门口,由工作人员自行把李子搬至车上,本人至35栋5号店结账,未与建生精品果行的任何人员接触,17:00左右驾车离开袁州区。
请与孙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我区公布的各定点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做到不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宜春市人民医院就诊。如有隐瞒,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袁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文章来源:宜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