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东湖酒店荣膺“市文明单位”
近日,从《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宜春市第九届文明单位、文明规范服务窗口和宜春市文明村镇的通报》(宜字[2021]31号)获悉:东湖酒店荣膺宜春市第九届文明单位。近年来东湖酒店全体员工在集团公司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以“诚信守礼,文明服务,窗口示范,国企担当”为内涵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通过落实精细管理、精准营销、创新服务、节支降耗、设施提升、环境改造等具体措施,担当作为、创新发展,不断进取,奋力前行。
“市文明单位”的获得,是市委、市政府对东湖酒店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的充分肯定,也是对集团公司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的认可,更是对东湖酒店全体员工的鼓舞和鞭策,为企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凝聚更强大的合力。
撰稿:左建群
编辑:陈世君
编审:林 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