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春旅游集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临时用工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其他影响聘用的;
4.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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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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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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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
3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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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
1.负责起草行政类通知、工作报告、对外公函等通用文书; 2.协助完成会议的签到登记、基础表单整理及会议记录撰写; 3.协助完成行政文件、报销单据、活动资料的分类整理、装订归档; 4.协助完成行政类数据的录入、整理工作。 |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4月2日8:30-12:00,14:30-17: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宜春旅游集团党群工作部(宜春市袁州区下浦街道袁州大道339号503室),咨询电话:0795-325961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登录宜春旅游集团官网了解招聘详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时需填报《宜春旅游集团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4.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①报名表一份(张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及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1张;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国内学历、学位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等。
(3)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录用人员确定与上岗
拟录用人选报集团公司党委会会议审定。确定的录用人员与集团公司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五)监督与回避
1.招聘工作接受公司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司在职员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属于回避范围,如遇其它需回避情况,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公司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春旅游集团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宜春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30日
